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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与发展研究参考(2014年第12期,总第25期)
发布日期:2015-07-06 11:03:47   来源:    字体:  

科技金融在我国发展的几点反思与对策思路

华中科技大学课题组

着科技金融在我国发展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问题暴露出来,国外众多成熟的科技金融模式,或多或少的都遇到了适应性的难题。具体来说,普遍存在以下两大困难:其一,政府财政提供的科研经费和扶持补贴主要倾向于高新技术企业的初创时期,传统商业银行的私有资本偏重于企业的成熟时期,而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进行产品推广和技术再创新的成长期企业往往得不到应有的关注,因此造成了初始资金的浪费和发展的脱节。其二,科技金融资金总额迅速增长,但资金分布非常不均,沿海发达地区与内陆发展中地区投资额度差距非常大,不利于科技创新的全面协调发展。针对以上两大突出困难,本文尝试从三个角度着手,对科技金融进行大胆创新,改革科技金融以往的模式,利用金融高科技化的手段,尝试提供解决困难的一些思路和对策。

一、 科技金融在国内发展的现状与普遍存在的困难

困惑问题之一:两头过热,中间脱节

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可以大致的分为三个阶段: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高新技术企业的初创期一般从公司成立开始,到科研成果产品化且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为止。在这一阶段中,高新技术企业的科研成果较为集中,科研投入较大,但是科技金融投资风险高,投资周期较长,无形资产难以作为银行抵押。

由于初创期高新技术企业的这些特点,传统商业银行对初创期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融资表现得十分不积极。根据2010年统计显示,仅在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的科技企业中小规模的企业就有1100家,但是能够获得银行贷款的只有2%左右,资金缺口在700亿左右;与此同时,银行的存差额度确实逐年增加,银行惜贷现象十分严重。银行如此惜贷,也是出于自身利润最大化的考虑。传统的商业银行秉承着安全性、盈利性、流动性的经营理念,始终将安全性放在第一位,在对企业进行贷款的时候要求其以有形资产作抵押,而高新技术产业拥有的只是无形资产,更为重要的是,高新技术产业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高风险性,而且投资周期长,投资金额大,面对70%~80%的高新技术产业都面临较大的失败风险,传统经营观念的约束和保守的经营方式自然使得银行不敢随意向这类企业放贷,因为这样在长期内会使银行面临诸多风险和利益损失。银行经营同样注重盈利性和流动性这就决定了银行主要以短期贷款为主,而对高新技术产业的短期投资却不太符合这类产业的发展要求和发展规律,高新技术产业很难在短期内实现盈利,因此也无法满足银行对收益率的要求。总结来说,银行向高新技术产业的短期融资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风险,但相应的回报率得不到满足;长期内有非常高的回报率,但却面临着巨大的坏账风险。因此,传统商业银行只会“锦上添花”,不愿雪中送炭,而科技金融如果仅仅依赖传统商业银行进行融资,初创型企业将会面临严重资金短缺问题,成熟期企业则甚至会出现剩余。已经进入成熟期的大型上市企业,资金链较为完整,业务发展多元化,融资渠道广泛,本身融资能力就很强,传统商业银行的贷款给这些成熟期企业带来的边际增益非常有限,不符合科技金融把钱花在刀刃上的原则。

国内初创型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金融资金大量来自于政府财政支付的科研经费和扶持补贴。这样的科技金融支持方式极大的促进了高新技术企业突破初创阶段的困境,但是对于投资回报和资本退出没有明确的要求,产生了较大的浪费,甚至带来了后续投资的困难。

政府的补贴和投入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的风险意识和创新效率。目前国内政府主导型的科技金融体系普遍缺乏市场竞争的活力,相对于银行贷款和风险投资,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回报要求不明确,或者说不如银行和风投的要求高,这就可能造成高新技术产业在发展创新上的懈怠,最终造成投资资源的浪费。

而更加重要的是,政府的研发投资远远不能满足高新技术企业在成长期间对资金的大量需求。高新技术企业在成长期中,一方面需要大量的资本进行已有科技产品的市场化推广,以期获得更高的回报率,为上市或者并购做准备;另一方面需要大量资本进行科学技术的再研发和再投入,保持技术的领先地位。如果进入成长时期的高新技术企业仍然仅仅求助于政府投入,必然会造成资金的短期断裂,势必导致之前的投资效率大打折扣。

除此之外,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扶持缺乏明确合理的退出机制。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融资不是全程的,只应适用于初创期与成长期的初期。政府应该及时退出,让高新技术产业寻找更有活力的市场主导型的融资方式,例如商业银行贷款和风险投资或者证券融资等等。但目前国内的前期扶持性科技金融投资基本上都没有明确何时该退出的问题很可能让高新技术产业继续依赖政府,这将对政府的投资效率和企业的自身发展都会造成损害。

困惑问题之二:大量投入,分布不均

根据国家统计局、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共同出台的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报告,2008年,各高新区企业筹集到的资金总额达2620.9亿元,其中,企业筹集资金达到2218.7亿元,来自金融机构的贷款91.5亿元,来自各级政府部门的资金172.6亿元,来自各事业单位的资金6.6亿元,来自国外的资金75.0亿元,来自于其他方面的资金56.6亿元。

科技经费支出前五位的高新区分别是:中关村科技园区、上海张江高新区、成都高新区、深圳高新区、广州高新区。这几个高新区所在地都是沿海发达地区或者核心城市。科技金融资本的分部趋势也大体相同,大多数金融资本都集中在沿海地区及发达城市,而内陆地区及不发达城市科技金融资本则相对较少。

以深圳、成都、襄阳三个经济状况及地理位置不同的三个城市来说明。深圳市的金融业发达,有银行类金融机构90多家,全市金融机构总数达250多家。对科技和金融结合支持力度也很大。深圳在2012年成立全国第一个科技金融联盟包括106家广泛来自银行、交易所、担保、保险、证券、创投和高科技企业的成员。深圳市政府在1999年成立深圳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目前已发展成为全国实力最强、影响力最大的本土创业投资公司。主要投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的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到2012年已投资项目454个,总投资额近120亿。成立深圳市政府引导基金53个,规模达104亿元。深圳高新区创业投资服务广场集了国内外80多家创业投融资机构。目前为止,广场各机构拥有资金近300亿元,已投资50多亿元,投资企业126家,新三板改制12家,担保融资1709家,银行中小企业灵活贷款82家。

成都高新区是首批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单位。成都高新区成立3家科技银行,2011年科技贷款余额8亿元。高新区提出内源融资+政府扶持资金+风险投资+债权融资+股权融资+改制上市梯形融资模式,建立债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和科技创业天使投资引导资金,设立总规模达19亿元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2亿元天使投资引导资金,聚集风险投资超过100亿元,设立了5000万元的种子资金和3亿元的科技担保资金。同时成都高新区还打造了创业企业投融资增值服务平台ICON盈创动力,投资2亿元建成5A盈创动力大厦,200余家投融资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吸引60余家专业机构入驻,注册资本超过150亿元,管理资金规模超过330亿元。

襄阳市是湖北省极具发展潜力的城市,其科技金融资本的投入力度与深圳和成都相比,非常微小。襄阳市没有设立专门的高新技术科技园区,襄阳市在2014年设立了科技金融基金,基金规模为1亿元。其中,市政府出资5000万元,与其合作的汉口银行出资5000万元。基金成立后,汉口银行襄阳分行将对纳入支持范围内的科技型企业,发放贷款总额不低于10亿元的贷款,同时要求单笔单户贷款额度不得超过1000万元。贷款利率上浮不得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的30%,不得收取贷款利息以外的任何费用。以支持襄阳市科技产业发展。

二、我国加快发展科技金融的思路与对策

科技金融要克服目前面临的困难,就必须大胆创新,充分利用高新技术企业自身的优势。以下从三种类型的科技金融创新的角度,提供一些突破困境的对策思路。

一)发展和利用互联网科技金融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业向线上发展的一种新理念。互联网金融势头强劲,目前主要模式有互联网货币基金(余额宝)、P2P(陆金所)、在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等网络投融资模式。

通过互联网募集科技金融资金的优势在于以下四个方面:

其一:完全不受资金分布的空间和时间限制。例如据陆金所官方数据显示,向陆金所借钱的客户,从地域上看,很多来自二三级城市,或者是西部中小企业比较多的地方。而到陆金所进行投资的客户,60-70%是来自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些富裕程度高的地方。通过陆金所牵线搭桥,资金充沛的地方可以把资金借给需要投入的地方,资本在全国性范围内得到合理分配。此外,在线时间上也是全天候24小时撮合,资源配置效率比较高。

其二:用户基数大,发展态势迅猛,可以为科技金融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以互联网金融最具代表性的余额宝为例,余额宝自136月推出,发展的速度大大超过了很多人的预期,推出半年,截至13年底,规模达到1800多亿,用户规模4303万人,至14115日,余额宝规模超过2500亿元,客户数超过4900万户,一举超越在盘踞基金排名首位7年之久的华夏基金,成为新的行业第一。截至14214日,余额宝再次实现突破,规模上升至4000亿元以上,在20多天内用户数增长1200万,达6100万人。

其三:更加多样化的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与风险相挂钩,可以轻松满足企业在不同阶段的融资需求。高新技术企业在成长期遇到的融资难题,可以通过组合化的互联网科技金融产品,以最低的融资成本,获得发展所必须的资金。

其四:随着国家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政府可以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发挥主导性的作用。首先,政府参与的互联网科技金融项目更加具有公信力,投资者对于互联网金融本身的疑虑将会减弱,因此这样的项目可以吸引更多的参与者。其次,政府可以引导互联网科技金融资金的流向,为有最迫切需要的企业提供资助。

(二)加快发展科技保险

科技保险,是指运用保险作为分散风险的手段,对科技企业或研发机构在研发、生产、销售、售后以及其他经营管理活动中,因各类现实面临的风险而导致科技企业或研发机构的财产损失、利润损失或科研经费损失等,以及其对股东、雇员或第三者的财产或人身造成现实伤害而应承担的各种民事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给予保险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保障方式。

科技保险的优势在于:

其一,科技保险能直接提升企业能力。科技保险中人身险能够吸引高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加入企业、稳定研发团队和高层管理梯队,进而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体现在两方面:首先,科技企业员工大多从事脑力劳动,工作压力大、身体素质要求高,如果企业能为高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提供优厚的医疗保险和健康保险,可以在招聘时引起优秀人才注意,增加引进人才的优势,为创新能力提升形成潜在动力;其次,在科技企业中很多研发工作(如生物、医药、化学实验等)健康风险较大,如果企业为这些临险员工投保,能减轻员工心理压力,直接推动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科技保险中财产险为关键研发(实验)设备、最终产品质量和专利获取提供物质保障。与非科技企业相比,科技企业面临的环境更复杂、风险更多,一旦险情发生(如实验设备损坏或报废),容易造成科学技术实验中断等严重后果。如果投保财产险,企业能在第一时间获得赔偿,从而保证研发实验过程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为产品或专利顺利盈利提供有力保障。

其二,科技保险能够支持科技创新整个过程。由于科技保险中的风险复杂繁多,有些风险满足可保风险的条件,而有些风险具有弱可保性,而且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和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性。因此可以将科技保险分为商业性和政策性两类来进行经营。具体来讲,由商业性科技保险经营科技创新过程市场化阶段的风险以及技术研发阶段的外围风险;而涉及到科技创新内核的风险高、外部性强的弱可保风险,可以尝试采用政策性保险的运作模式。所以,科技保险支持的范围涵盖了基础科学研究、共性技术研究、应用研究、产品开发研究和市场化这一科技创新全过程。

其三,科技保险可以无限地接近科技创新的核心,以发挥保险的作用。科技创新的核心问题是创新项目是否成功,如果从整体上来看,这是一种投机风险,是科技保险所不能够承保的。但如果将科技创新项目的整体分解为一个个小的可保风险,科技保险就可以无限地去接近这一核心,以发挥保险的作用。

其四,科技保险可以提高科技创新扶持体系的运作效率,保障自主创新的可持续发展。在科技企业创业初期,面临的主要困难是资金的短缺和未来的不确定性。如何有效控制风险,加强融资,成为科技创新企业的当务之急。由于种种条件的限制,各种科技创新扶持手段往往各自为战,不能发挥出应有的合力。他们对于科技创新的支持,只是点对点的支持。究其原因,多数扶持手段侧重于资金支持,而科技创新过程中的风险始终没有得到有效管理。科技保险就像一条线,串联起其他的科技创新扶持手段,将创新扶持手段凝聚成一个整体,以真正发挥科技创新扶持体系的合力。

其五,科技保险将促进社会稳定,有利于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保险是一种补偿措施,旨在使个人或机构能以确定的小额成本(保费)来补偿大额不确定的损失。通过保险的安排,数发生损失者,能借大多数未发生损失者的帮助得到补偿。科技保险的引入,将有利于科技企业之间的均衡发展,避免大量的科技企业陷入困境,甚至破产,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失业率。我国的保险业一贯以服务经济、稳定社会为首要目标,科技保险的推广,必将强化这一功能,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大有作为。

(三)积极探索科技众筹模式

众筹是互联网时代一种新兴的筹融资模式,融资者借助于互联网上的众筹融资平台为其项目向广泛的投资者融资,每位投资者通过少量的投资金额从融资者那里获得实物(例如预计产出的产品)或股权回报。因此,与微型金融一样,众筹首先也是一种融资活动,但是在相当一部分众筹活动中,投资者不仅为项目进行融资而且还积极参与项目实施,为项目的实施出谋划策。

与传统融资模式相比,科技众筹模式具有多方面的优势:

第一,参与融资主体多样化,聚集社会闲散资金,提高全社会的资本运作效率。通过网络融资平台,微观个体、企业、机构都可以作为投资人,具有创新力的企业(甚至个人)通过网络平台做宣传,吸引投资者进行融资。现在互联网技术十分发达,这类投融资的交易成本也是非常低的,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广阔的、开放式的互联网潜在的合作者和企业家。

第二,参与众筹的投融资者目标多重化,聚集多样智慧,助推企业发展。风险投资、商业银行、天使投资等投资主体都是以营利为目的进行投资的,而参与众筹的融资者其目标往往是多重的,不仅仅限于简单的融资,还常常通过众筹这一方式获得外部资源在技术和管理经验上的帮助,同时还能使产品更好地适应市场需要。而投资者参与众筹的目标也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完全把其当作一种慈善行为,并不要求任何回报;有的是通过与融资者的积极互动,享受参与创新的过程;还有的是为了获得经济上的回报,如以较低价格获得产品,或通过股权方式共享项目成功后的回报。

第三,进入门槛低,投资风险低。众筹体现一个字,但是并不要求投资者投资的额度,几十几百块钱的投资者大有人在,这类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并不是盈利目的的,而是作为一种参与者、支持者的身份参与投资,获得一些有纪念意义或者精神上意义的回报。在这个过程中,众多的微型投资者就不知不觉降低了风险,他们的绵薄之力聚集到一起,减轻了其他盈利性投资者的负担,同时增加了投资企业成功的可能性。

从国际视野来看,全球的众筹规模也是急剧扩张,主要集中在对中小企业、科技型企业的投资上,这与我们所讲的科技众筹是十分吻合的。据估计,截止2012年底,全球超过450个众筹平台融资约22亿欧元,比2011年增长了约80%(2011年约12亿欧元,2009年约4亿欧元)。总的来说,美国仍是全球最大的众筹市场。此外,欧洲众筹市场发展也很迅速。在过去的三年中,通过众筹市场融资额年均复合增长率约63%。可见众筹融资模式的发展趋势全球的形式都是非常好的。据世界银行预测到2025年全球众筹市场规模将达3000亿美元,中国将达500亿美元。科技金融体系的创新必将进一步推动国内高新技术产业的迅速发展!

本报告系张建华教授(华中科技大学张培刚发展研究院院长、创新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承担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于创新驱动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研究”(12&zd045)阶段性成果。

本报告执笔人舒扬(华中科技大学张培刚发展研究院研究人员、经济学院讲师,意大利米兰天主教大学经济与金融学博士)

发展研究参考

责任编辑: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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