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理事会换届特刊
一、召开换届理事会,第三届理事会选举成立
二、第三届理事会及章程的变更登记
三、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的说明
一、 召开换届理事会,第三届理事会选举成立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要求,基金会于2012年11月30日晚在北京首都大酒店525室召开换届理事大会,出席会议的人员有谭慧、邓华和、徐长生、李佐军、张建华、宋德勇、马颖、王新屏、巴能军、巴曙松、张军扩、唐齐鸣、汪小勤、方齐云、张玉英、罗传建、刘雅然、梅绍华、卫平及杨雪,出席人员中理事人数为18人,出席比例超过全体理事的2/3。会议由副理事长徐长生教授主持。
理事长谭慧研究员首先回顾了基金会的成长过程,提出要不断壮大,自我完善的目标。副理事长徐长生教授介绍了基金会公益活动情况,主要有优秀成果奖、优秀论文奖、张培刚讲座及捐资助学。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宋德勇教授报告了上一届理事会工作情况及财务收支情况。最后副理事长张建华教授说明修改章程的原因,修改章程是为了基金会更好地担负社会公益责任,具体为在基金会的业务活动范围中新增“开展捐资助学活动”一项。
接着,在副理事长徐长生教授的主持下,全体理事对下列事项进行了无记名投票:
1、章程在业务范围中新增捐资助学活动;
2、第三届理事成员;
3、第三届监事人员;
4、第三届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人员。
经工作人员现场统计,四个事项,均为18票全票通过。
第三届理事会正式成立,成员有:巴曙松(理事长)、徐长生(副理事长)、李佐军(副理事长)、张建华(副理事长)、宋德勇(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丁宏祥、马颖、巴能军、唐齐鸣、汪小勤、方齐云、张玉英、卫平、罗传建、张卫东、刘雅然、伍新木、杨雪;监事为邓华和。
原理事长谭慧研究员出任名誉理事长,原理事成员万典武、王新屏、凤良志、张燕生、张军扩、胡和立、唐良智、梅松、梅绍华出任名誉理事。
第三届理事会理事长巴曙松所长就基金会的发展提出新的目标,并要求理事们积极运用自身的特长和便利条件,为基金会谋发展,贡献自已的一份力。理事们也从自身出发,就怎么发展基金会提出各项建议。
换届理事会现场
新任理事长巴曙松给名誉理事颁发名誉理事证书
换届理事会出席人员合影
二、第三届理事会及章程的变更登记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和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基金会修改章程,应当征得其业务主管单位的同意,并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此次我会申请变更的事项共三项,分别为法定代表人、章程及业务主管单位。湖北省民政厅于2013年4月2日批复我会的申请,并下发《基金会准予变更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鄂民基变[2013]3号),决定准予我会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巴曙松,业务主管单位变更为湖北省教育厅,准予章程中的业务范围增加“开展捐资助学等社会公益活动”一项。
同时湖北省民政厅给我会换发了新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三、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的说明
1999年2月由基金会申请,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批准同意作为我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指导我会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今年年初,我会收到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的通知,因自身行政职能的原因,不再担任任何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基金会向登记部门湖北省民政厅咨询,同时考虑到基金会业务活动内容多属教育范畴,而且理事大多数来自高校,决定申请湖北省教育厅为业务主管单位。湖北省教育厅在收到我会的申请后,当即同意担任我会业务主管单位一职。
本期责任编辑:黄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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