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从政治经济学分析视角,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012)》的实施为准自然实验,将地方官员动机、企业环保决策与高管工作经历置于同一研究场景,采用倍差法检验了新标准实施引致的官员动机变化对企业环保决策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新标准实施前,高管具有公职经历企业的环保投资规模显著低于其他企业。而新标准实施后,高管具有公职经历企业的环保投资提升程度则显著高于其他企业。在财政环保支出较低和政府干预较强的地区,以及国有企业和高管的"先天"公职经历企业样本中,官员动机增强对高管具有公职经历企业的环保投资提升效果更强。此外,政府给予此类企业环保补助可能是激励其投资减排的重要经济手段。本文以宏观政策实施来外生化地方官员环境治理动机的变化,有利于因果识别官员动机、高管工作经历与企业环保决策间的逻辑关系。其政策意义在于,中国环境治理的症结是地方官员动机的缺失,当中央环境规制能有效激发官员环保意愿时,高管的公职经历将有利于提升企业环境治理水平。
链接:地区环境治理压力、高管经历与企业环保投资——一项基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012)》的准自然实验 - 中国知网 (cnki.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