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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发布日期:2024-01-16 17:46:09   来源:    字体:  

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总书记指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不懈夯实农业基础,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循序渐进、久久为功,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高度,阐明了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战略要求和主攻方向,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做好“三农”工作,必须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阶段性成果,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一、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引领乡村全面振兴

  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千万工程”,经过20多年持续努力,不仅深刻改变了浙江农村的整体面貌,更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出了先行探索和示范引路。“千万工程”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最生动最鲜活的案例教材。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深厚的实践支撑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千万工程”创造了整省全域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成功样本。“千万工程”最早从整治农村环境、解决农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环境“脏乱差”问题入手,由点及面,不断扩容建设。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引领起步,到“千村精品、万村美丽”深化提升,再到“千村引领、万村振兴”迭代升级,“千万工程”的范围不断拓展、内涵不断丰富,已经成为涵盖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在内的一项系统性工程。20多年来,浙江省把“千万工程”作为“三农”工作的主抓手、推动山乡巨变的总引擎,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实现了浙江乡村由“脏乱差”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精彩蝶变。“千万工程”经验,生动诠释和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乡村、怎样建设乡村这一历史性课题,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实践样本。

  “千万工程”经验具有普遍的借鉴意义和旺盛的实践活力。浙江省在推进“千万工程”过程中,形成了一套系统成熟、行之有效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比如,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稳扎稳打、久久为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农民群众期盼中找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城乡发展和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培育壮大乡村富民产业;坚持党建引领、大抓基层,不断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等等。乡村振兴各方面工作都能从中找到相对应的可学可鉴的实践参考。同时也要看到,浙江省推进“千万工程”经历了不同阶段,不同的市县也有不同的基础和条件,但贯穿其中的理念、思路和方法是相通的。不管是东部还是中西部,不管是发达地区还是相对欠发达地区,都可以借鉴“千万工程”经验,找到适合自身发展振兴的路子。

  “千万工程”经验的灵魂和精髓在于蕴含其中的理念方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不是要原封不动照抄照搬浙江某个点上的具体做法,更不能脱离实际搞一窝蜂,关键是学深悟透“千万工程”经验蕴含的理念方法,因地制宜转化运用到乡村振兴全过程各领域。要把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实践载体,紧密结合各地发展阶段、发展条件等客观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从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出发,进一步明确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抓什么、怎么抓,不断提高工作实绩实效。这也是检验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成效最根本最重要的衡量标准。


二、深刻把握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工作重点,可以概括为“两个确保、三个提升、两个强化”。

(一)“两个确保”: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确保国家粮食安全。2023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我们战胜了黄淮罕见“烂场雨”、东北华北局地严重洪涝、西北局部干旱等较为严重的灾害影响,实现了农业丰产丰收。粮食总产量达到13908.2亿斤,再创历史新高,连续9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发挥了安民心、稳大局的“压舱石”作用。面对今后各种风险挑战和不确定性,必须始终把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摆在首要位置,确保14亿多人的饭碗端得更稳更牢。

  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稳定并完善种粮农民补贴,继续扩大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实施范围,探索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深化多渠道产销协作,更好调动农民种粮、地方抓粮这两个积极性,确保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

  主攻大面积单产提升。我国耕地资源稀缺,扩大耕作面积的空间有限,潜力主要在单产提升,这方面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不少差距。要把粮食增产的重心放到大面积提高单产上,集成推广良田良种良机良法,推动粮食单产和产能迈上新台阶。

  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这是确保粮食安全的命根子,要在健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度体系上狠下功夫。坚决整治乱占、破坏耕地违法行为,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优先把东北黑土地区、平原地区、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的耕地建成高标准农田,加大建设投入和管护力度,适当提高中央和省级投资补助水平,确保建一块成一块。

  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趋势,立足大国小农的基本国情农情,支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把分散小农户与统一大市场联结起来,在农村人口老龄化背景下解决好“谁来种地”问题。

  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除了用好传统耕地资源外,还要拓展利用森林、草原、江河湖海等资源,农林牧渔并举,多途径开发食物来源,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让全国人民吃得饱、吃得好、吃得健康。

  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当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总体形势是好的,没有出现整村整乡返贫现象,脱贫地区农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但返贫致贫风险始终客观存在,必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持续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强化监测帮扶。继续压紧压实防止返贫工作责任,进一步提升防止返贫监测精准性、帮扶实效性,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对存在高额医疗费用负担的,及时落实医疗保障和救助政策;对存在因灾返贫风险的,可先行落实帮扶措施,及时消除返贫风险。抓紧研究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

  强化产业帮扶。做好帮扶产业分类指导,加快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强化产业帮扶资金项目绩效管理,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可持续发展,让留在当地的脱贫人口有稳定的产业支撑。

  强化就业帮扶。实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发挥好东西部劳务协作、就业帮扶车间、公益岗位等作用,稳定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让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有稳定的就业岗位。

  强化内生动力。帮扶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不能光靠“输血”,重在增强“造血”能力,更多依靠自己努力富裕起来。要落实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等重点地区的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支持政策,努力在改善发展条件、提升发展能力上下功夫,推动建立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机制。


(二)“三个提升”: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这些年,各地在发展乡村产业方面下了很大功夫,已经有了一定基础,但规模小、主体弱、链条短、同质化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抓好乡村产业,关键是把“土特产”三个字琢磨透,坚持产业兴农、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

  促进产业融合。充分挖掘农业多种功能、乡村多元价值,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高质量发展农村流通,大力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并举、产加销贯通、农文旅融合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打造乡村经济新的增长极。

  建好平台载体。统筹抓好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各类平台载体建设,集成政策、集合要素、集中服务,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着重提高区域内产业集聚发展能力,通过平台载体提档升级促进产业提质增效。

  完善利益联结。发展乡村产业根本要让农民增收致富,不能富了老板、穷了老乡。要强化产业发展联农带农,促进企业和农户在产业链上优势互补、分工合作,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让广大农民更多参与产业发展、分享增值收益。加强资本下乡全过程监管,有效防范和纠正投资经营中的不当行为。

  提升乡村建设水平。乡村建设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内容。这些年,乡村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但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欠账还很多。要围绕“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从各地实际和农民需求出发,抓住普及普惠的事,干一件成一件,不断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

  加强乡村规划引领。重点是适应乡村人口变化趋势,优化村庄布局、产业结构、公共服务配置,避免在空心村无效投入、造成浪费。编制村庄规划要注重实效性、可操作性和执行约束力,确保真正有需要、能落地、真管用,不能为编而编,防止规划变成“纸上画画、墙上挂挂”。

  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补短板。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推进农村水、电、路、气、房、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教育、医疗、养老等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先解决“有没有”的问题,再解决“好不好”的问题。乡村建设要注意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不能盲目照搬城镇建设的模式,把乡风乡韵搞没了。

  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把改善人居环境与发展生产、富裕农民结合起来,因地制宜推进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和农村改厕,完善农民参与和长效管护机制。

  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一体化推进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推动乡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不断擦亮乡村绿色本底。

  促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现阶段,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仍是大趋势,要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的重要切入点,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促进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资源要素优化配置。

  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必须坚持党建引领、大抓基层鲜明导向,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不断提高乡村善治水平。

  强支部。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建好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健全选育管用机制,优化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健全基层职责清单和事务清单,持续为基层减负赋能,推动解决“小马拉大车”等基层治理问题。只有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引领力凝聚力提高了,我们党的群众基础和执政根基才能更加坚实,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才更有保证。

  抓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强化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功能,推动治理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围绕提升治理效能,进一步完善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接诉即办等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把矛盾纠纷尽可能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树新风。改进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城市优质文化向乡村延伸覆盖,加强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增加有效服务供给。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创新移风易俗抓手载体,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强化村规民约激励约束功能,持续推进高额彩礼、大操大办、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综合治理。


(三)“两个强化”: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强化农民增收举措

  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乡村振兴靠什么?归根结底要靠创新驱动。要协同推进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激发农村各类要素潜能和主体活力,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注入强劲动力。

  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加大核心技术攻关力度,完善联合研发和应用协作机制,加快推进种业振兴行动,提高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水平。围绕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优化农业科技创新战略布局,支持重大创新平台建设,解决各自为战、低水平重复、转化率不高等突出问题。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条件建设,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打通科技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

  强化农村改革创新。启动实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省试点,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垦改革和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等。在坚守底线前提下,鼓励各地实践探索和制度创新,强化改革举措集成增效,激发乡村振兴动力活力。

  强化农民增收举措。近年来,农民收入总体上保持持续较快增长,城乡居民收入比逐步缩小。但要看到,支撑农民增收的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性收入“两大动力”同步减弱,农民增收面临不少挑战。必须紧紧围绕增加农民收入这个“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让农民的腰包越来越鼓。

  稳定农民外出务工收入。工资性收入是农民收入的大头,2022年占比达41.96%。要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健全跨区域信息共享和有组织劳务输出机制,培育壮大劳务品牌,在重点工程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

  挖掘产业经营增收潜力。家庭经营净收入占农民收入的34.63%,其中超过60%来自农业经营收入。要实施农民增收促进行动,支持农户发展特色种养、手工作坊、林下经济等家庭经营项目,持续壮大乡村富民产业,促进产业经营增收。

  拓展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占农民收入的20.88%。要持续加大惠农富农政策力度,聚焦农村低收入人口,进一步加大帮扶支持力度,逐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

  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财产净收入仅占农民收入的2.53%,这方面增长空间还比较大。要鼓励通过出租、合作开发、入股经营等方式,进一步盘活利用农村资源资产,多措并举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三、确保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在2023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强调了抓落实问题,提出要不折不扣抓落实、雷厉风行抓落实、求真务实抓落实、敢作善为抓落实。党中央关于2024年“三农”工作的部署要求已经明确,关键是铆足干劲、真抓实干,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各项任务落实落地,确保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见行动、见实效。

  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乡村振兴是一项历史性任务和系统性工程,必须动员更多力量、用更大的力度来推进。《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细化明确了乡村振兴的部门责任和地方责任,要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政策落实。要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推动各级党政“一把手”把责任真正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特别是发挥县委书记“一线总指挥”作用,明确主攻方向,扎实组织推动。落实部门推进乡村振兴责任,推动各有关部门结合部门职责任务,加大对“三农”工作支持力度,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发挥督查考核“指挥棒”作用,既要突出实绩实效,减轻基层迎检迎考负担,又要通过督查考核推动真抓实干、补齐短板,及时纠正工作偏差。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我国各地农村情况千差万别,往往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自然条件、风土人情、发展水平、工作基础各不相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不可能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模式包打天下,必须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充分尊重地域差异性,确保各项工作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同当地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多给基层一些自主权,多提定性要求,少提定量指标,鼓励基层把中央精神和地方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贯彻落实,不能搞“一刀切”,不能层层加码压指标。

  把握好工作的时度效。一年有四季,务农讲农时。做好“三农”工作需要顺应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社会发展规律,循序渐进、久久为功。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不能急功近利、刮风搞运动。统筹考虑财力可持续、农民可接受,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能超越发展阶段、盲目举债大拆大建。方向一经明确,蓝图一经绘就,就要锚定目标,锲而不舍、久久为功,一件接着一件抓,一年接着一年干。只要坚持不懈抓下去,乡村面貌就一定会有一个大变化。

  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利益。农民是最讲实际的,“三农”工作做得好不好,关键要看农民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办实事、讲实效,真正惠民生、暖民心,坚决反对搞形象工程、做表面文章。要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利益,不能大包大揽、代替农民选择,更不能搞强迫命令,干任何工作都不能劳民伤财甚至侵害农民利益。多做看得见实惠的工作,调动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避免出现“政府干、农民看”的“两张皮”现象,让广大农民真正成为乡村振兴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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