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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形成创新驱动型经济发展方式的财政对策
发布日期:2014-03-21 17:15:12   来源:辽宁行政学院学报    字体:  

摘要:加快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由资源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的战略转变是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重大课题。虽然市场机制是创新驱动型经济发展方式形成的主要依靠力量,但由于市场的力量会出现失灵现象,所以需要政府进行干预和调节。在政府多种调控方式中,财政政策以其特有的功能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为此,应探索各种有效路径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我国的财政政策,加快建立创新导向的财政政策体系。
关键词:创新驱动;经济发展方式;财政政策

加快形成创新驱动型经济发展方式是“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核心战略和主要任务之一。创新驱动型经济发展方式的形成应主要依靠市场的自动调节机制,但同时也离不开政府的行政干预"财政政策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主要杠杆和手段,对培育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形成创新驱动型经济发展方式,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为此,应积极完善各种有利于创新驱动型经济发展方式加速形成的财政支持与促进政策,进而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一、财政政策在创新驱动型经济发展方式形成中的主要功能财政政策作为政府宏观调控手段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其特有的引导、激励、协调、化险等功能,在促进创新驱动型经济发展方式形成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财政政策具有弥补市场缺陷和诱导自主创新行为
的功能。自主创新是一项以市场为基础配置资源的活动,但由于市场的不确定性以及创新过程本身的不确定性、不可分割性、创新利润的非独占性和公共产品属性,往往会出现市场机制对创新活动调节失灵的现象,而解决市场失效的最佳途径就是政府通过各种调控手段对创新活动进行干预调节。政府干预创新过程中,财政政策是可以选择的重要方式和有效手段。财政政策能够直接作用于市场失灵的领域,弥补市场缺陷,从而提高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促进创新活动。同时,财政政策通过资源的再配置活动,体现了政府活动的方向和范围,可以引导和调节微观主体的行为,对企业研发投入和创新活动产生诱导效应。
(二)财政政策具有激励和催生自主创新活动的功能。政府对技术创新活动的支持是弥补其外溢性和不确定性、降低创新成本、激励和催生创新活动的重要手段。其中,政府通过运用基于创新导向的一系列公共收支策略、办法与工具,能够产生影响或改变全社会自主创新方向、进程和规模的功效,达到激励自主创新活动、提升自主创新绩效、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目标。
(三)财政政策具有协调与平衡自主创新中各种利益关系的功能。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存在一定的创新基础设施和基础条件,但由于这种基础设施投资具有非连续性、共享性和非排他性以及规模经济特征,从而导致在市场交换原则下,这种产品的交换行为难以产生。它们的提供必须通过政府行为的干预来实现。与此同时,由于科技创新具有突出的外部性和公共产品属性,所以创新所带来的收益并不是由创新者独占,创新的社会收益远大于私人收益。这种情况容易导致生产者缺少创新冲动,因而需要政府必须给予创新主体必要的补偿,以平衡社会收益率与私人收益率之间的差距,使之朝着社会收益最大化的方向发展。
(四)财政政策具有降低和化解自主创新高风险性的功能。自主创新是一项高风险事业,主要表现在:一是随着科技的进步,创新的复杂性日益增强,一项科技创新常常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和漫长的研究周期,需要发明人或实验企业承担若干风险;二是由于市场需求的多变性和替代产品的存在,导致创新成果能否转化为经济价值具有不确定性;三是创新是一种投入和产出之间关系由随机概率形式确定的生产活动,创新过程中的投入产出关系具有不可预知性。上述J清况会降低企业开展创新活动的热情,阻碍企业参与创新活动。因此,需要政府采取措施帮助企业规避创新风险,其中,政府对从事创新活动的企业实行一系列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能够有效地降低企业的创新风险,刺激其研发和创新的积极性。
二、加快形成创新驱动型经济发展方式的财政对策
根据口前我国创新导向型财政政策存在的不足及创新驱动型经济发展方式形成的客观需要,现阶段我国应选择以下路径建立和完善相关财政政策措施。
(一)加快提高财政科技投入水平,保持其与经济发展态势的对称性。财政科技投入是创新驱动型经济发展方式形成的必要条件和根本保证。口前我国的财政科技投入总量和政府科技投入强度比较低,难以适应创新驱动型经济发展方式形成的客观需求。为此,我们应采取各种措施来保障政府的科技投入。根据发达国家经验和做法,我国应不断完善科技法律体系,通过立法保障政府科技投入的规模和强度。通过硬性规定,确保我国政府财政科技投入水平快速提高,积极引导、吸附和带动社会各类资金流向研发和创新活动,推动全社会科技投入大幅度增长和科技创新快速发展。
(二)调整财政科技投入结构,强化原始性创新和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的基础要素。基础研究、共性应用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产业技术研究等,是决定一个国家原始性创新和自主创新能力的基础要素。国际经验表明,如果对创新基础要素投入不足,将不利于未来创新能力的提高。总体而言,口前我国的财政研发投入结构一定程度上还缺乏合理胜,表现为偏重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方而的资金投入,忽视基础研究、公益研究、产业技术研究等方而的投入,对创新基础性要素的财政支持力度比较弱。在我国当前科技发展已初具规模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阶段新时期,政府财政应把科技投入重点放在周期长、投资多、风险大、见效慢、企业和私人研究机构不愿也无力投资的基础研究和社会公益研究及其研究工作的基础条件上,切实加大相关投入力度。同时,政府还应集中资金,重点投入一些外溢性和辐射性强、资金和技术等壁泉高的战略性项口和关键性战略产品的研究,促使其取得突破性成果,为经济发展创造强大依靠力量。
(三)深化税收政策改革,刺激企业和社会团体的创新行为。针对口前我国科技税收政策存在的突出问题,应采取措施加快完善科技税收政策体系,打造适宜科技进步和创新的税收政策环境。一是应根据创新活动和高新技术研发的特点,把税收政策的侧重点由对企业的总体收入和所有结果实行优惠转变为对其科研项口和研发环节实行优惠。二是实行以间接优惠方式为主的科技税收政策,注重对企业税基的抵免,强调事前扶持和激励。三是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的基本口标和要求,实行明显向产业倾斜的科技税收优惠政策。四是扩大税收支持研发政策的惠及而,使不同规模、不同性质的企业均能因研发活动而享受到相应的税收优惠。
(四)探索政府采购政策、方法和手段,鼓励和扶持企业自主创新。合理的政府采购能够有效推动企业技术创新,进而提升国家的创新能力和科技竞争力。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加快完善支持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是应不断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提高其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特别是国产高新技术产品的政府首购政策,切实发挥其对企业创新产品市场和消费需求的示范和引导作用,进而直接支持和推动本国企业技术创新。三是研究和制定利用政府采购国外技术产品带动我国企业发展与创新的相关政策和措施,达到增强本国企业产品技术国际竞争力的口的。四是政府采购对象应向有创新活力的中小企业倾斜,实行专门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
(五)搭建科技创新平台,营造理想的创新外部环境。良好的创新平台和外部环境是自主创新步伐日益加快的决定胜因素。我国应高度重视和加强对创新平台建设的财政支持,努力打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外围环境。一是建立健全创新的政策性金融扶持机制。二是提升对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水平,满足科技基础设施经常性运行资金的实际需要,同时,确保科技基础设施在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规划与各类基建大型项口中的稳定份额。三是建立和完善财政对人才培养和引进的激励机制。四是加大对技术创新网络和信息平台建设的财政投入,发挥政府对企业技术创新的信息导向功能。五是建立健全鼓励重大自主创新产品的财政补贴政策,以带动和引导市场消费,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
(六)加大财政风险投资力度,促进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风险投资能够促进创新成果尽快产业化,进而激励企业持续开展创新活动。针对口前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应加快调整和完善风险投资政策体系,尤其要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在风险投资发展中的巨大作用。一是不断增大政府直接对风险投资提供财政补贴的力度。政府应对向高技术风险企业投资的风险投资者给予一定的投资补助金;为高技术风险企业提供种子资金,分担风险投资者的投资风险;为高技术风险企业提供亏损补贴,减少风险企业和风险投资者的损失;为风险创业企业取得银行贷款提供财政全额贴息或部分贴息等。二是探索政府直接以风险投资者身份向某些高新技术项口和创新企业进行资金投入的各种方式,如投资于私人创投公司、设立创投基金、出资与私人资金组成混合型基金等。三是改革和完善针对风险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如适当降低风险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率、对产生亏损企业的风险投资者实行税收减免、对风险投资者获得的利息、股息和红利免征所得税等。四是支持和促进资本市场发展,为高科技企业与风险投资者之间的资金融通提供良好途径,同时为风险投资资本顺利退出提供便利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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