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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
发布日期:2014-01-16 17:15:55   来源:    字体: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由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12月23日通过并公布施行。这是为了促进和保障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而制定的,适用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的组织和个人。
详细内容请见:点击

目录

1第一章 总 则

2第二章 创新创业主体

3第三章 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

4第四章 人才资源

5第五章 科技金融

6第六章 土地利用

7第七章 政府服务和管理

8第八章 核心区建设

9第九章 法律责任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12月23日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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