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记者 崔霞)昨天下午,市长许勤主持召开的市政府五届六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决定》和11个配套政策文件,其中《决定》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提交市委常委会审议。
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构建充满活力的科技创新生态体系,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打造科学发展的深圳质量,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市科技创新委等部门起草了《关于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决定》,并制定了《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措施》等若干个配套政策文件,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科学技术奖励,促进高技术服务业、民生科技、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孵化载体发展,以及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文化与科技融合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和行动计划。
会议指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源泉。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和进一步增强国家竞争力的战略选择。当前,深圳经济特区正处于加快转型升级、打造深圳质量的关键时期,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进一步弘扬特区精神,坚持自主创新主导战略,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努力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工作,我市将召开全市科技创新大会并制定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对科技创新政策进行新一轮的系统设计和全面安排,有利于深圳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优势,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低碳绿色发展,对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民生幸福城市,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可持续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崔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