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监管挑战及应对
发布日期:2021/10/12
作者: 李瑛
单位: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期刊: 中国流通经济. 2021,35(10)
摘要: 在数字经济创新的推动下,我国已经成为全球重要的数字经济大国。我国金融体系支持数字经济创新虽然整体规模较大,但单笔支持规模较小,且主要集中于商业应用模式领域。在数字经济创新过程中,数据作为核心要素与股权融资具有较强的契合性,成本结构的特殊性与风险投资相适应,流量基数为基础的商业扩张模式及特殊的发展阶段需要大量的、长期性的融资支持。正是因金融支持与数字经济创新具有较强的适应性,也引发了资本的无序扩张,加剧了市场的早熟,对中小经营者带来了负面影响,同时也扭曲了创新激励机制,加剧了平台的垄断。金融体系支持数字经济创新引发的新挑战,应借助于适应性监管这一框架来建立监管沙盒模式。适应性监管的速度、方向和力度契合了监管沙盒的形式、本质和手段,而且在国内外的监管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为此,在树立适应性监管理念的前提下,应确立中国人民银行各地分支机构为监管沙盒的主导机构;拓宽事前申请测试主体的范围,完善申请测试项目具体标准,加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的协同,构建事后多维度的评估体系,建立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开放性监管机制;完善事前数据监管程序和事中测试数据共享体系,构建以数据为核心的监管沙盒具体监管程序,以应对金融支持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带来的风险。
DOI: 10.14089/j.cnki.cn11-3664/f.2021.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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