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理论与方法研究
国内理论研究动态
国外理论研究动态
引导页 > 创新理论与方法研究 > 国内理论研究动态 > 正文
市场导向机制:创新发展的必然选择
发布日期:2014-03-18 20:29:02   来源:吉林日报    字体:  

省委十届三次全会提出了以“创新发展”为首的“五大发展”,将创新列为“事关吉林的长远发展,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百姓的福祉”的首要任务,并将科技创新作为核心工作,通过发展“第一生产力”,推动全社会生产力的跃升和生产关系的变革,进一步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从这一层面看,“创新发展”是推动“统筹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安全发展”的重要动力和支撑,科技创新是推动“五大发展”的关键环节。

  市场导向机制是创新发展的根本动力

  强化市场导向机制是势之所趋。《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打破行政主导和部门分割,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吉林省科技工作大会上提出的“以体制机制为突破,重在实效”实质上也是要强化市场导向机制建设。从国际经验看,以市场机制推动“创新发展”的有效性已得到充分证实,市场机制体制越完善,创新的活力就越强,创新的效益就越好,美国、日本以及欧盟等国家均属此列,甚至导致“创新理论”也起源于市场机制健全的国家。从国内发展看,沿海发达省份也表现出这一特征,在市场经济改革和市场机制建设的带动下,不仅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火车头,同样也成为全国科技创新和创新理论研究的领头雁。从创新的本质看,“创造性破坏”本就是推动各种生产要素重新组合而发挥出更大的效益,这也要求要有更为健全的市场机制来推动生产要素的流动和规避创新活动的高风险性。

  强化市场导向机制是时之所需。从吉林省科技创新的实践看,强化市场导向机制极其迫切。以技术市场交易额为例,近年来吉林省研发成果流动性有所下降,如合同数近五年来年均下降6.0%,增速居全国末位。2006年-2011年间,吉林省GDP每增长1个百分点,技术市场合同交易额仅提高0.57个百分点,这一水平居全国第26位。以创新的市场主体——企业科技创新看亦是如此。如2012年全国各省公示的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数,吉林省只有38户,与内蒙古并列全国倒数第5位,仅高于海南、宁夏、青海、西藏四个地区,而同一年度,江苏、广东、北京三省区在1000户以上,上海、浙江、山东、湖北四省区在500户以上。其中江苏省拟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户数达到1908户,是吉林省的50.2倍。再如,2011年我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研发人员(全时当量)、研发经费、新产品开发经费和专利申请量在全国分别排在第22、23、22和23位。从“五大发展”看,均需要以科技创新提供强大动力。综上表明,不论是现实需要,还是发展需求,吉林省科技创新均必须强化市场导向机制。

  创新发展必须重视市场制度的三大属性

  国内外发展经验证明,逐利性、内生性和竞争性是市场制度的三大属性。创新发展,尤其是科技创新支撑发展的各个环节,必须强化逐利性、内生性和竞争性的有效作用。

  逐利性是市场导向机制的核心,是创新发展的目的。不论从历史发展角度看,还是从制度横向比较看,市场制度的魅力远远大于计划制度,其核心是市场制度的逐利性——追逐效益最大化,通过各种不同的利益激发出人或者组织的潜力。

  内生性是市场导向机制的基础,是创新发展的动力源。市场体制“内生性”的特点可以说是强化市场导向机制的重要基础之一。发达的市场环境下,依托于较为完善的制度设计,各种活动“找市场不找市长”,有能力就向前发展,没能力就淘汰出局,自寻项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甚至可以说企业和市场在规划政府干什么,而不是政府规划市场、企业干什么。创新发展更要依靠市场环境下的“内生性”作为动力。

  竞争性是市场导向机制的本质,是创新发展的保障。竞争性是“逐利性”这一属性重要的外在表现形式,也是激发“内生性”的外在刺激力量。如果没有竞争,靠行政压力也可以逐利,但逐利的效果是有限的甚至可能是扭曲的;如果没有竞争,靠个人兴趣也可以产生内生动力,但这种内生动力的成果是很难实现效益的。

  创新发展政策支撑体系必须以市场导向机制为核心

  综上分析表明,强化市场导向机制,推进创新发展虽势在必行,但任重道远,不仅需要破除多方面制度障碍,更需要以全面深化改革为重要前提,以强化效益导向、激发主体活力、健全竞争机制为支点建立起符合发展需要的政策支撑体系。

  强化效益导向是创新发展政策之纲。各类发展战略、发展政策的落脚点是增进人民福祉,创新发展亦须如是。只有从基础研究到应用研究直到创新成果的群众应用,实现向全部创新环节要效益,才能最大化推动创新发展。强化效益导向的重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大力提高科技项目的综合效益;二是引导科研机构提升综合效益水平;三是提升科技管理的综合效益水平。

  激发主体活力是创新发展政策之魂。各类发展战略、发展政策的出发点是激发组织和人才活力,形成持续发展之势,保障动力源源不断。激发主体活力的重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力促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二是力促事业类创新主体依托资源开放共享建立新优势;三是着力激发人才活力。一方面,强化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引导、激发人才活力;另一方面,需要以明确人才使用方向为前提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健全竞争机制是创新发展政策之本。各类发展战略、发展政策的着力点是建设优良的发展环境,促进公平、有序竞争,从而增进创新主体活力、提高效益水平。健全竞争机制重点在三个方面:一是科技项目管理中要进一步强化竞争机制。各级各类科技项目是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组织形式和活动载体,全省接近八成的科技创新活动是通过科技项目的组织形式实现的。为此,明确各级各类科技项目的功能定位,强化科技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的竞争属性,有利于提高科技项目的综合效益;二是科研机构发展中要进一步健全竞争机制。科研机构是科技活动组织和科技项目实施的重要平台,因此要强化企业类科研单位在竞争中快速成长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加快现有科研单位的优胜劣汰,推进各类科研单位之间的合并重组,推动具备活力和竞争能力的科研单位到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支持大中型企业购并有价值的科研单位,对于研发职能严重萎缩的科研单位要在稳妥推进的前提下加快其破产步伐。

  科研服务要进一步强化竞争机制。科研服务目前存在供方不足现象,这就导致了供需不平衡甚至为获取科研服务采取“暗箱操作”等现象,这也是竞争不充分的重要原因。强化科研服务供方的竞争机制,首先要健全科技资源共享的市场定价、专项补助制度以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制度。其次要大力发展技术市场等中介服务机构,鼓励科技服务机构与其他机构开展合作并提供综合性服务,鼓励技术市场机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和科技企业孵化机构发展,提供各种综合性服务。对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国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第三,提升金融支持、知识产权服务的竞争水平。鼓励区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组织形式、管理机制、金融产品和服务等方面进行创新,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等贷款业务对科技成果转化等活动的支持。鼓励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支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基金等,提供多元竞争的金融服务。建立第三方知识产权服务机制,创新知识产权业务模式,修订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有关法规制度,促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竞争常态化。   

  (作者系省社科院院长)

Copyright ©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鄂ICP备030193号    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大楼
邮编: 430074    联系电话:027-87542253     电子信箱:hao_zhang@hust.edu.cn
华中科技大学张培刚发展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