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绿色低碳产业 塑造国际竞争新优势
转载自《光明日报》( 2023年05月23日 06版)
作者:邢斐 蔡嘉瑶(分别系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博士后)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构建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一批新的增长引擎”。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进行,绿色低碳产业成为大国竞争的新领域新赛道。我国绿色低碳产业抢占先机,在新能源汽车、光伏、锂电池等领域形成了一定的国际竞争力,成为中国外贸发展的新优势新动能。与此同时,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加快重构新能源产业链,意图抢占绿色低碳领域竞争的战略制高点,国际地缘政治冲突引发的能源危机,都加剧了绿色产业竞争的不确定性。为此,我们应在巩固好绿色低碳领域优势产业领先地位的同时,继续挖掘增长的新优势新动能,才能在国际竞争中保持竞争优势。
大力推动能源技术创新,抢占全球能源变革先机
随着能源产业由资源驱动转向技术驱动,全球能源科技创新进入活跃期,可再生能源、储能、氢能等新兴能源技术正加速迭代升级。在此背景下,我们要紧抓世界能源技术革命新机遇,大力推动能源技术创新,抢占全球能源变革先机。
高度重视能源技术自主创新。我国已在新能源技术装备制造领域锻造出长板优势,但部分关键零部件、专用软件、基础材料对外依赖较高,面临受制于人的供给风险。针对这种形势,我们要提升引领性、颠覆性能源技术创新能力,力争在大规模储能、智能电网、先进核电、氢能和燃料电池等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实现能源科技创新从“跟跑、并跑”转向“领跑”。
坚持系统观念推动能源技术创新协同。以全局思维整体谋划能源转型,实现多项创新技术协同。构建传统能源与新能源“多能互补”新的格局,促进传统油气能源产业实现低碳转型,与新能源产业互联互通、融合发展。推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与安全替代,实施清洁能源“多能互补”与耦合应用。
通过体制机制改革挖掘能源创新主体潜能。推动能源价格市场化机制建设,营造下游充分竞争的油气市场体系,激励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创新潜能,锻造新的竞争优势。支持企业牵头组建跨行业、跨技术领域的创新联合体和研发联盟,成为推进能源技术与现代信息、新材料和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的推动力量和主体,创造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科学调整关键矿产战略布局。面对当前全球能源关键矿物质争夺加剧的情况,必须坚持底线思维,在能矿战略布局上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围绕能源变革,打造政、产、学、研多部门多层级合作的关键矿产技术攻关机制,加快对关键矿产的尖端提取、回收和再利用等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强化关键矿产供应链战略伙伴关系,扩大我国在全球绿色低碳供应链上的话语权。
培育绿色低碳产业集群,吸引集聚全球资源要素
当前全球分工产业体系和区域布局正在进行广泛而深刻的调整,我们要把握机遇,培育绿色低碳产业集群,吸引集聚全球资源要素,重塑新的产业竞争优势。
培育绿色低碳产业并向优势地区集聚壮大。在产业基础好的地区乘势而上,重点依托产业集群和产业集聚区,推动关键绿色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推动绿色低碳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加强新材料、信息产业等配套产业建设、加大人才教育培养和引进力度,推动产业链、创新链、教育链与人才链的协同融合,培育壮大我国绿色产业优势。
从绿色低碳产业链关键环节入手打造特色产业集群。强化新型储能等关键产业的牵引作用,带动上下游企业聚集,做强做大产业集群,培育新的产业体系。大力支持市场竞争力强的头部企业,培育独角兽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动绿色低碳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实现融通创新。
加强国际合作,营造开放条件下的绿色低碳产业生态。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利用好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产业配套优势,吸引全球绿色低碳相关投资、技术、人才等要素的流入和集聚。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与相关支持政策,吸引外资投入清洁低碳产业领域。完善鼓励外资融入我国清洁低碳产业创新体系的激励机制,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建立技术创新国际合作平台,推动关键技术联合攻关。
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提升“绿色”影响力与话语权
我国应积极参与全球气候谈判议程,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提升我国的“绿色”影响力与话语权。
一是基于国内禀赋条件,把握好能源转型节奏。结合我国当前发展阶段与产业结构,以我为主、先立后破,坚持“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的原则推进能源转型,提升中国在国际治理中的“绿色”影响力和引领作用。适时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覆盖范围,培育以我为主的交易中心和定价机制。
二是抢抓国际绿色行业标准与规则制定先机,主动制定绿色低碳相关行业国际标准。加快在新能源领域成立行业标准组织和产业联盟,支持龙头企业主导和参与重要国际标准制定。积极参与国际环境产品清单制定与扩围,为参与国际谈判提前布局,掌握绿色贸易主动权。
三是加强多边气候对话,形成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先导。借助建设“绿色丝绸之路”等,推进与其他国家在绿色基础设施、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产业、绿色贸易等重点领域的互联互通,加强气候应对南南合作。加强与欧盟的气候政策对话和绿色合作伙伴关系,坚持全面、准确解读和落实《巴黎协定》。加强我国城市、企业、科研机构等的全方位国际绿色交流合作,增强先进绿色低碳技术交流与转让。打造我国碳中和标杆示范,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形成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先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