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强调以人为核心,它与以往建楼造城的传统改造模式不同,要以城镇化作为支点,促使户籍制度、土地制度等相关领域改革,释放改革红利,来提升整个经济增长的质量和空间。 |
从新一届政府释放的信号来看,新型城镇化是中国经济增长的巨大引擎。城镇化不仅被新一届政府视为“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更被看成是“中国经济增长的引擎之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在接受国际在线记者专访时表示,新型城镇化强调以人为核心,它与以往建楼造城的传统改造模式不同,要以城镇化作为支点,促使户籍制度、土地制度等相关领域改革,释放改革红利,来提升整个经济增长的质量和空间。
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
2013年以来,中国经济增速连续两个季度出现回落,寻找经济新引擎和新动力、保持经济平稳增长成为当务之急。从新一届政府释放的信号来看,新型城镇化是引擎之一,城镇化不仅被新一届政府视为“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更被看成是“中国经济增长的巨大引擎”。
“城镇化是最大的内需潜力。”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提出,中国城镇化率刚超过50%,如按户籍人口计算仅35%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近80%的平均水平。今后一二十年中国城镇化率将不断提高,每年将有相当数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及人口转移到城市,这将带来投资的大幅增长和消费的快速增加,也会给城市发展提供多层次的人力资源。每一个百分点的城镇化率,对应的都是上千万人口以及数以万亿元计的投资和消费。
巴曙松表示,从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化是扩大内需乃至推动中国经济增长之中非常重要的力量,在当前中国经济调整结构、转型的过程当中,城镇化是扩内需的最大潜力之所在。“因为中国城镇化率刚刚超过50%,尤其是在不同地区,城镇化率差异很大。沿海地区一直保持比较高的城镇化率,但在中西部,城镇化的空间仍很大,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它成为扩大内需的潜力和力量。因为城镇化要有新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中低收入者保障性住房建设,这将成为投资增长的动力。”
巴曙松称,农业会成为扩大内需重要方面。在城镇化建设中会带动农业现代化和工业化的同步推进,农村向城市的人口的转移,会给农业的现代化、集约化带来更宽松的条件。城市在以人为中心的城镇化推动下,两亿多在城市生活却没有城市户籍的人群逐步被城市接纳,逐步完善其社会保障,这就会释放相当一部分消费潜力,进一步推动消费增长。“城镇化是同时从几个层面推进,逐步推进基础设施的平稳投资、扩大消费能力、推动农业现代化和相关产业的发展等等,这些都会对扩大内需产生增长的动力。
以人为核心 落脚点在改革
和以往建楼造城的传统改造模式不同,“新型城镇化”强调以人为核心,实现从农业到非农业、从农村到城镇、从农民到市民的转换。但长期以来,户籍制度被认为是制约城镇化发展的瓶颈。
6月26日,《国务院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中已明确提出户籍制度改革方向: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合理设定特大城市落户条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
对此,巴曙松称,第一,原有的在城市生活、工作的农村人群,被现有的城市正式接纳,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其次,从农村向城市劳动力人口的不断转移,这两个方面构成了以人为核心城镇化的主要内容,这个过程与原来城镇化过程中大规模的强调区域的转移、产业的积聚相比较,是从人的角度来切入的,就必然提出了通过城镇化来推动相应领域的改革。
巴曙松强调,推进人的城镇化,必须要做好户籍制度的改革,人的城镇化必须和农业现代化相结合,那么就需相应改革土地制度;同时,城市大量人口积聚,就要在基础设施投资、城镇融资、保障房建设方面进行改革。“所以新型城镇化,核心在人,要实现人的城镇化,就要推动不同领域的改革措施,落脚点在改革,通过城镇化作为支点,促使相关领域改革,释放改革红利,来提升整个经济增长的质量和空间”,他总结道。
防止出现资产价格泡沫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也就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提出,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一些解决城市内部二元结构的城镇化措施已经出台,并设定了明确的时间表。一些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的城镇化措施已出台。7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今起5年内全国棚户区改造目标:改造城市棚户区、工矿棚户区等各类棚户区1000万户。7月23日,全国棚户区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举行,会议要求各地在10月底前编制完成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明确分年度、分类别改造任务,并落实到市县。
巴曙松说,“在城镇化推进的过程之中,需防止在城市里面出现过高的土地价格和过高的房地产价格,从而形成资产价格泡沫。要想继续推进城镇化,必须要有土地制度的市场化改革,这样可以平衡城市和农村的利益。”
过去十多年来,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城区的建设面积扩张速度明显快于人的城镇化速度,过于铺张占用了宝贵的土地。巴曙松建议,下一步需摒弃粗放的土地扩张方式,逐步建立土地的约束机制,使其与城镇化速度大致匹配,这也对土地制度改革提出了相应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