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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职能 简政放权
发布日期:2013-05-22 17:08:47   来源:京信网    字体:  

5月1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召开国务院会议时指出,简政放权是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是释放改革红利、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重要一招。专家认为,这传递出新一届政府相信市场和相信地方的两大信号。

  一、转变职能:管好该管的,创新管理方式

  李克强强调,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把政府工作重点转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同时,还要创新和改善政府管理,切实加强市场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放”“管”两手抓,避免“摁下葫芦起了瓢”。清华大学教授薛澜指出,本次强化“放”“管”两轮同时驱动,将行政机构职能改革与创新行政方式和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相结合,是政府运行方式适应发展的改革,可避免出现“一放就乱,一抓就死”的现象,将有序地“放”与有重点地“管”有机结合,确保释放活力与加强监管同步推进。机构设置要尽量减少政出多门、多头管理。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汪玉凯认为,实行“大部制”治理结构,不是部门越大、机构设置越少越好,而是要相对集中,尽量减少政出多门、多头管理。

  创新管理方式,变“管得过多”为“管得更好”。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秘书长张定安认为,一要树立有限政府的理念,有所为有所不为,抓主要的、全局的、宏观的。二要明确职责,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利用社会力量、调动地方积极性、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定政策、制标准、抓督查、严监管,比如购买公共服务创新,既可提高标准和工作效率,还不必增加机构和人员。

  非公共服务领域应更多发挥市场和社会组织的作用。中南大学副教授孟川瑾指出,对于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需要政府减少审批权限,降低准入门槛。政府只管做好基本公共服务,制定好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规则以及做好相应的监督,让民间资本可以有保障地进入和退出,打通服务市场和资本市场间的渠道。薛澜认为,放权之后,还要推动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防止“二政府”出现。要去除各种不公平的偏向和限制;建立适当的激励机制,对于表现突出、绩效良好的社会组织,政府可更多地采购其公共服务;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并充分发挥公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

  二、简政放权:放掉该放的,减少直接干预

  李克强强调,要以简政放权稳增长、推转型、促就业,最大限度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一般投资项目和资质资格等的许可、审批;加快企业工商登记等制度改革,大力发展中小微企业和服务业。

  分行业看,要“把该放的权力放掉”。李克强指出,多年来像钢铁、水泥等行业上项目都要审批,但却没有管住管好,以致造成产能严重过剩。而家电、服装等行业早已走上市场化轨道,不用审批,却没有严重的产能过剩问题。这说明该审批的审批不严格、执行不到位,还不如已放给市场的。另外,金融、通信、物流、养老、医疗、非义务教育等行业都存在行政性垄断、审批过多的问题,市场准入门槛高。而信息消费领域由于市场化程度较高,近年来快速发展。可见,制约服务业发展的最大障碍是体制机制问题。安邦咨询认为,减少服务业行政审批十分关键,须减少政府直接干预,打破市场分割与垄断。

  5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下发文件,决定取消和下放117项行政审批项目,并公布了其中104项的清单。重点是经济领域的投资、生产经营活动项目,以及企业投资扩建民用机场,投资城市轨道等重头项目的审批权。

  中央要向地方放权,各级政府要按照各自的事权分级管理。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认为,有些项目审批权由中央下放到地方,有利于双方明确职责分工,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发挥其管理优势。但要注意防范地方政府借机“截留”,滋生腐败。下放审批权并不意味着增大了地方的权力,地方政府也应顺应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大趋势,精简机构,放权让利。(编辑:都康)

  李克强强调,各级政府要按各自的事权分级管理,尤其是涉及改善民生的具体事项,尽可能实行就近管理。一些确需审批但由地方实施更方便有效的投资审批事项,以及量大面广的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坚决下放给地方。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机场扩建等投资项目的审批或核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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