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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研究参考2024年第2期:加快推进全国数据要素市场中部枢纽中心建设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4-03-27 18:26:48   来源:    字体:  



发展研究参考

2024年第2期(总第65期)

华中科技大学张培刚发展研究院

华中科技大学创新发展研究中心             2024年3月27日


加快推进全国数据要素市场中部枢纽中心建设的建议

华中科技大学课题组

数据是推动数字中国建设和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生产要素。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数据二十条)、《“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等文件,多部门多措并举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组建国家数据局,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在此背景下,我们迫切需要厘清湖北应该如何乘势而上,适应数据要素市场化建设趋势,在全国新一轮机构改革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加快推进湖北建设全国数据要素市场中部枢纽。结合湖北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建议:

1.加快构建湖北省数据要素市场统筹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湖北省数据局在省域内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作用,进而形成标准统一、上下协同、运行高效的数字治理组织体系和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体系,助力建设集约化、一体化的数字政府和数字产业发展。

2.尽快完成数据发展立法。构建以《湖北省数据条例》为引领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以法律条文形式明确数据交易定价原则与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支持各类数据交易专业服务机构发展、构建数字信任基础设施、深化大数据资源平台建设、制订公共数据分类管理便捷共享规范、建立政府统一采购非公共数据制度等,为优化数据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推动数据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3.加快建构湖北数据产业体系。我国目前正在发生的数据要素市场化与过去30多年历经的电子化、信息化、数字化上一脉相承,在每一个发展阶段都有一个相应的产业对其支撑。在30年前的电子化时代有电子产业作为产业支撑,在20年前的信息化时代有信息产业作为产业支撑,在10年前的数字化时代有数字产业作为产业支撑。当下我们进入了数据要素市场化时代,也必将诞生出支撑数据要素市场化发展的数据产业。湖北省应将包括数据基础产业、数据要素产业和数据安全产业在内的数据产业纳入湖北联投的主责主业,加大资金支持数据基础设施、数据采集存储、数据加工生产和数据流通应用等数据要素产业发展,将湖北数据集团和湖北数产集团打造成为数据产业链主企业。

4.加快搭建总部数据交易平台。明确将湖北数据集团打造的湖北省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平台进行实体化运作,组建中部数据交易公司,省政府赋予其公共服务属性的数据要素流通交易服务商定位。为打造在数据要素流通方面安全可信的基础设施服务平台,中部数据交易公司需探索构建市场化运营模式,制定完善的交易规则和标准,提供高效可信的交易场所和环境,实现确权登记、流通交易、数据开发、金融服务、数据安全5大功能,承担建立数据要素流通交易规则体系、建设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基础设施、吸引数据供需方入驻平台、构建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市场生态、形成数据交易中心运营模式、强化数据要素安全治理体系6大任务。

5.以兼顾效率与安全为探索公共数据授权经营模式。浙江的分散授权模式采取了效率优先,放宽了对数据运营机构所有制限制,允许和鼓励技术力量强、安全能力高的民营企业运营,让公共数据释放更大的价值和红利。上海的集中授权模式采取了安全优先原则,将公共数据运营权授予了国有企业独家运营。为保障数据安全和试错探索,建议湖北省前期公共数据授权运营选择湖北数据集团先行先试进行探索,待行业环境进一步成熟后逐步开展面向其他国企、市场化主体进行授权运营;为兼顾效率,建议由湖北省数据局联合省发改委、省网信办及行业主管部门在医疗健康、时空信息领域开展数据授权试点,并选取光谷等区域开展城市级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试点。

6.强化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数据要素政策保障体系研究。一体化推进重大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数据要素市场配置改革工作。明确由省发改委会同省数据局出台数据确权、授权、流通交易、安全合规等领域的政策法规,并积极争取国家数据局试点项目和数据要素X示范项目;由财政厅与省政府国资委负责研究制定国资国企数字产业资源整合方案并落实配套资金,由省经信负责有关数字经济、数字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政策支持,由省数据局及相关部门负责研究重大数字基础设施项目统筹集约建设新模式,由省委网信办及其他监管部门做好网络及数据安全有关工作。

7. 制定和完善人才政策,加强数字经济领域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服务。建立数字素养和数字技能培训基地建设,推动数字经济骨干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共建人才实训基地,培养复合型、实用型数字经济人才,促进人才供给和市场需求在更大范围内高效匹配。支持高等学校开设数字经济相关学科专业。

8. 加强数字湖北智库建设。鼓励高校、科研院所、行业龙头企业等开展数字经济和数字政府方面的联合创新研究,适时成立智库联盟。鼓励开展联合创新攻关合作,建立数字经济和数字生态评估体系,制定联合实验室、创新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设立 “联合创新中心”“联合实验室”,定期举办论坛,发布“湖北数字经济发展报告” “湖北数字生态发展指数”。


课题组简介

负责人:张建华,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张培刚发展研究院院长,湖北省人民政府咨询委员

成员:郑冯忆、海梦碟、赵英、文艺瑾、晏琦、王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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